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思路和要求

  推广普通话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需求,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遵循语言自身发展规律,强化政府行为,要以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等中心城市为重点,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榜样,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

  当前推广普通话工作的要求是:第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普通话水平达标的教师才能上岗。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普通话能力训练,特别要注重普通话口语能力的提高,使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城镇学校的校园语言。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第二,党政机关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公务用语,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说普通话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党政机关要在推广普通话方面率先垂范,督促和带动全社会推广普及普通话。第三,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声传媒要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提倡商业、旅游、邮电、交通、铁路、民航、金融、卫生等行业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帮助干部战士努力提高普通话水平。第四,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测试的科学水平。第五,加快研制、发布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步伐,以适应社会需求。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和基本措施

  新世纪推广普通话的工作目标是:2010年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本世纪中叶以前,普通话在全国范围内普及,交际中没有方言隔阂。经过未来四五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民语文素质将大幅度提高,普通话的社会应用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需要,形成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适应的良好语言环境。

  推广普通话工作以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开展以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中心的宣传教育为基本措施,不断加大行政管理力度,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是面向部门和地区普及普通话工作的科学管理方法。“八五”以来面向师范院校、城镇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普及普通话工作的“普及普通话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系列”在推进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的市区在2002年左右初步普及普通话,一般省辖市和地区(州、盟)行署所在城市在2005年左右初步普及普通话,县级政府所在城镇2010年以前初步普及普通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依据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和测试大纲,评价个人掌握普通话规范程度和运用普通话能力的一种语言考试。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师范专业和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的专业的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一度的推普周以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广普通话工作,这将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Copyright(c)2003-2004 常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4.0以上浏览器,分辩率800*600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