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教育部语用司“语文星空”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语委、各高校语委:


    今年是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公布50周年,为配合宣传纪念活动,展示全国语言文字工作者的人物风采、精神面貌、魅力品格,在战线内进一步交流思想、鼓舞斗志、激励队伍,推动工作发展,教育部语用司将于今年开展“语文星空”征文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加人员:各市、县(区)、各高校语委及办公室专(兼)职工作人员,各市、各高校、各行业系统测试站专(兼)职工作人员,各普通话辅导站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征文内容:结合工作实践,谈谈自己从事语言文字工作以来的工作心得、体悟、感动、思考、收获及对未来事业发展的畅想等,也可写出工作中亲历的一些感受深刻的人和事。文章要有真情实感,内容真实、具体、生动,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三、其他报送要求:

    1.作者自然情况介绍: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简历、年龄、性别、民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信地址、邮编等。

    2. 照片:请作者选送1张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生活照或工作照(数码照片),尺寸不限,图像要清晰。

    3. 心语独白:用一名最凝炼的话概述自己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理解和感情。

    4. 格式:文章标题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征文字体为仿宋小三号字, 文章标题下方注明作者姓名和省份、单位。

    5. 所有文字材料和数码照片都要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wanghl@ec.js.edu.cn,邮件标题为:“某某市某某单位某某某(本人姓名)参加征文文章”,照片附件要标注姓名。

    6.征文截止日期:2006年7月20日。

    本次征文活动将作为第九届推普周系列宣传活动之一,希望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积极响应,踊跃投稿。教育部将评选出优秀征文在语言文字工作简报、上海语言文字周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网页、中国语言文字网等媒体上辟出专栏进行宣传报道。省语委办将选择优秀征文在江苏语言文字网刊登。


常州市语委办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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