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文化宫广场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企业用字规范,迎接省语委的检查评估,常州文化宫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及责任人员,并提出规范用语用字的具体要求:公司窗口服务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单位工作人员接电话应当使用普通话。另外,对于单位名称牌、标志牌、商场内公示性用字、横幅及公文、印章等也明确了相应要求,不使用繁体字、二简字等不规范用字,以及做到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公司以推广普通话为契机,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宣传语言文字规范要求,提高迎评工作的知晓率,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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