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常教语〔20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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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语委、局属及有关学校:


    2005年9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根据省语委、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江苏省系列活动的通知》(苏语〔2005〕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围绕推普周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第八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推进普通话普及推广和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深入,并向小城镇和广大农村拓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二、本届推普周的宣传主题

    本届推普周的宣传主题是“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浓郁的推普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知晓度,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和自发的追求。

    三、本届推普周主要活动安排

    1.与迎接省语委评估检查相结合,做好迎评预检查和培训工作。市语委将组织一次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迎评模拟检查。推普周期间还将开展一次常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培训会议。邀请语言文字专家作报告,同时将继续学习市政府《迎评方案》、《关于加强社会用字管理的意见》和《迎评资料》,研究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有关工作。

    2.继续加大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力度。推普周期间,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刊登活动报道、专题报道和公益广告;各级各类学校应组织学生开展相应活动(演讲、朗诵、辩论、升旗仪式、班会、队会、团会、课本剧表演等),并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有关单位张贴推普宣传画、开展演讲比赛、规范字书写培训等活动;市语委还将印发推普宣传资料,并通过常州市语言文字网站发布活动信息,加大宣传力度。

    3.继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推普周期间由国家级测试员免费为市民测试普通话水平。本次测试只接受个人报名,不向报名测试者收取任何费用。测试对象为本辖区内的各类人员(不含教师和学生)。社会个人可直接到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联系人:花向阳,联系电话:6655037。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书面通知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活动结束后,由测试站携带办证材料到省语委办办理证书,并接受省语委办的抽样复审。

    4.各辖市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推普活动。各辖市区语委应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市方案的基础上,围绕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的特点,组织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征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基本功比赛、街头宣传咨询等丰富多彩的活动,继续抓好城市推普宣传。同时今年尚未对辖区内的主要街道的社会用字进行检查整治的辖市区要组织工商、城管等行政部门对各自辖区进行检查,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方式报市语委。各辖市还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推普宣传力度,对小城镇和偏远农村地区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在这些地区开展一些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活动,使更多的群众知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

    5.认真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参加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前培训优秀课评选活动(已录制完成并上报);组织参加省第五届语言文字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通知已下发);推广使用省语委编写的《部分通用汉字音形规范手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材料(二)》;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组织面向师生的征文、竞赛和电视公益广告、手机公益短信评比、评选等活动,届时我们将根据上级的要求,积极组织参赛。

    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要根据省、市语委的要求,精心策划,把推普周活动与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评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城市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提高员工素质结合起来,努力在全社会开创规范用语用字工作新局面。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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