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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4〕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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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常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迎接省语委检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常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接省语委检查评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常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迎接省语委检查评估方案
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定于2005年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评工作,促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各类学校、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市、区政府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事、商业、邮电、文化、交通、旅游、火车站、民航站、保险公司和医院等为必查单位,其它行业和部门(汽车站、码头、银行、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围绕综合管理、普及应用普通话、社会用字管理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总分为260分,其中主管部门考核分为60分、党政机关考核分为58分、学校考核分为67分、新闻媒体考核分为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考核分为28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4年9月-2004年12月)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省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并增强迎查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市语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同志赴南通、无锡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兄弟城市迎评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5年1月-2005年6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评估任务分解表,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市、区语委办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
2.各区政府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05年5月底前,市、区分别完成辖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各责任单位设立永久性的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市语委将在劳动中路设置公益性宣传广告牌1块,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要在各区政府所在地设置1-2块永久性公益广告牌。在常高校、中专校,市区中小学校园要设置“请您说普通话”等提醒牌;必查单位要有“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提醒牌。各区语委办要建立月报制度。自2005年1月份起,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语委办;
4.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完成自评工作,并于2005年6月20日之前将自查材料(自评小结)和迎评汇报材料报市语委办。
第三阶段--整理申报(2005年7月-2005年9月上旬)
各责任单位按评估标准要素,分类汇总工作台账;市语委对各单位报送的台账进行审核,并在各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有关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期间,将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检查推进会,8月中旬组织全市模拟检查,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接受检查评估的书面申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语委主任为组长、语委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语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迎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迎评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分层落实责任,组织开展迎查准备工作;
2.各区语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运作,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市、区政府机关大院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区机关工委牵头检查落实,市、区政府办公室配合;
2.市、区主要街道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检查落实,语委、工商、公安、文化、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
3.在常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检查落实;各辖区范围内学校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各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牵头检查落实;
4.市电视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电台等新闻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检查落实,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配合;
5.长途车站、火车站、民航站、码头及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牵头检查落实,火车站、民航站等部门配合;
6.出版单位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检查落实,相关主管部门配合;
7.服务行业的用语用字及环境布置,由市工商局牵头检查落实,市经贸委、城管局、旅游局、文化局、卫生局、园林局等部门配合;
8.市、区语委负责迎评工作的协调工作。
(以上检查的内容还包括被查单位的迎检材料准备及档案资料建设等情况。)
(三)强化社会宣传
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检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有关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负责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并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
附件:常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接受省语委检查评估任务分解表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常州市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接受省语委检查评估任务分解表
一、主管部门(60分)
1 市政府分管领导是否每年听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 查阅资料 是,1分 市语委
2 市政府是否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资料 是,1分 市语委
3 是否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查阅资料 有要求并检查落实,1分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4 是否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城市综合管理之中 查阅资料 有要求并检查落实,1分 市、区城管局
5 有无市级语委 查阅资料 有,2分 市语委
6 城区有无区级语委 查阅资料 均有,1.5分 各区政府
7 是否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语委主任 查阅资料 是,1分 市语委
8 城区是否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区语委主任 查阅资料 均有,1.5分 各区政府
9 有无经市编委批准的独立的市语委行政办事机构 查阅资料 有,2分 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语委
10 城区有无区语委办事机构 查阅资料 均有,1.5分 各区语委
11 市语委办有无行政编制 查阅资料 有2人及以上,2分 市人事局、市语委、市教育局
12 市语委办有无专职干部 查阅资料 有2人及以上,2分 市语委、市教育局
13 市语委办有无工作经费 查阅资料 有,1分 市财政局
14 市语委办有无专门办公用房 实地考察 有,1分 市教育局
15 市语委办有无现代化办公设备 实地考察 有摄像、复印、传真、电脑、汽车等设备中的任意3项,3分 市语委
16 有无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 查阅资料 有,4分 市人事局、编办、市语委
17 市级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有无专职人员 查阅资料 有,2分 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语委、市教育局
18 市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工作规划 查阅资料 有,1分 市语委
19 市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 查阅资料 有正式文件下发的近3年(今、去、前)的计划(或要点),1.5分 市语委
20 市语委有无语言文字年度工作总结 查阅资料 有近3年(去、前、大前)的总结,1.5分 市语委
21 市语委有无有关统计资料、研究报告 查阅资料 近3年(今、去、前)有的,1分 市语委
22 市语委有无对专兼职语委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查阅资料 近3年(今、去、前)培训过,1分 市语委
23 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是否已经启动 查阅资料 已经启动,5分 市语委
24 有无市政府颁布的关于语言文字的规章 查阅资料 有,2.5分 市语委
25 有无部门颁布的关于语言文字的规范性文件 查阅资料 有,2分 市各主管局(委、办)
26 人事部门有无对公务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的规定 查阅资料 有,3分 市、各区人事局、市、各区语委
27 市教育局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教育教学要求 查阅资料 是,2分 市教育局
28 在教育督导、检查评估中,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一项内容 查阅资料 是,2分 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9 有关职能部门有无对新闻媒体的语言文字规范化作出过规定 查阅资料 有,1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广电局
30 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否有明确要求 查阅资料 均有,1分 市工商局、城管局、经贸委、卫生局、邮电局、文化局、交通局、旅游局、园林局、火车站、民航站、人民银行、保险公司等
31 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查阅资料 均有,1分
32 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语言文字工作检查改进措施 查阅资料 均有,1分
33 市区主要街区是否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 实地考察 有4处及以上,2分 市、区语委、政府办、城管局、建设局等
34 每年“推普周”工作班子是否落实 查阅资料 近2年(去、前)落实,1分 市、区语委
35 每年“推普周”专项宣传经费是否落实 查阅资料 近2年(去、前)落实,1分 市、区财政局
36 每年“推普周”有否搞过大型宣传活动 查阅资料 近2年(去、前)搞过、1分 市、区语委
二、党政机关(58分)
1 受评机关对公务员语言文字规范有无要求 查阅资料 均有要求,1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2 受评机关有无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资料 均有领导分管,1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3 受评机关有无检查改进措施 查阅资料 均有检查改进措施,2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4 普通话是否成为会议用语 随机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4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5 普通话是否成为公共用语 随机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2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6 普通话是否成为交际用语 随机座谈 均能基本做到,2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7 普通话是否成为机关内部的工作语言 查阅资料 均能基本做到,4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8 是否把普通话列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查阅资料 均能做到,4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9 受评机关对应培训人员培训率 查阅资料 达80%,6分 各区政府,市语委各成员单位
10 受评机关是否把普通话作为公务员录用参考条件 查阅资料 均作为参考条件,2分 市人事局及其它各主管局(委、办)
11 名称牌用字 实地考察 完全规范,8分 市、区党政机关
12 公文用字 抽查公文 完全规范,6分
13 印章用字 抽查有印章的公文 完全规范,6分
14 标志牌用字 实地考察 完全规范,5分
15 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用字 实地考察 完全规范,5分
三、各级各类学校(67分)
1 是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作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 查阅资料 均是,1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2 是否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 查阅资料 均有,1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3 是否有检查和改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措施 查阅资料 均有,1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4 普通话是否成为教学语言 随机抽查 均是,15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5 普通话是否成为校园语言 随机抽查 均是,5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6 在职适龄教师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资料 有80%达到二级乙等,6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7 是否将普通话水平列入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查阅资料 均列入,2.5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8 是否将普通话水平作为录用教师的资格要求 查阅资料 均是,2.5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9 学生是否会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随机抽查 基本达到,6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0 名称牌、标志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基本规范,6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1 标语(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基本规范,4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2 公文、校刊(报)、讲义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基本规范,4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3 试卷及其他印刷物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基本规范,4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4 指示牌、电子屏幕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基本规范,4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5 教师板书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基本规范,2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6 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是否规范 抽查 基本规范,1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17 有否设立永久性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 实地考察 有4处以上,2分 在常各级各类学校、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四、新闻媒体(47分)
1 新闻媒体是否建立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责任制 查阅资料 均是,1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2 是否对用语用字有检查改进措施 查阅资料 均有,2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3 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是否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等级 查阅资料 有80%达到相应等级,6分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电视台、电台
4 是否组织过对有关人员进行汉字规范化知识的培训 查阅资料 近3年(今、去、前)曾培训过,3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5 电台、电视台是否使用普通话播音 随机抽查 全部节目均使用,3分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电视台、市电台
6 电台、电视台主持人、记者是否使用普通话主持、采访 随机抽查 均使用,3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7 报纸、网页和电视屏幕上出现的厂名、台名、报名、网名、制作单位名、栏目名是否规范 随机抽查 基本规范,10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8 电视屏幕、报纸、网页其他用字是否规范 随机抽查 基本规范,12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9 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随机抽查 基本规范,5分 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10 是否播出(刊登)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文章) 查阅资料 去年全年不少于10次(篇),2分 市委宣传部、常州日报社、市广电局、市区各新闻媒体单位
五、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
1 各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人员在应使用普通话的场合是否以普通话为服务用语 实地考察 均是,10分 各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
2 单位名称牌、招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基本规范,4分 市、区城管局、工商局等
3 单位名称牌、招牌汉语拼音拼写是否正确 实地考察 基本正确,2分
4 单位名称牌、招牌的外文部分书写是否正确 实地考察 基本正确,2分
5 地名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基本规范,4分 市民政局、建设局、公安局等
6 地名牌是否正确加注汉语拼音 实地考察 均正确加注,2分 市民政局
7 广告用字是否规范 实地考察 基本规范,4分 市、区工商局、城管局
注:各公共服务行业指:商业、邮电、文化、交通、火车站、民航站、旅游、银行、保险、医院以及汽车站、码头、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
主题词:语言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送:省语委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常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常州边检站。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 日印发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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